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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司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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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司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

作者:东莞昌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8 08:33:33

在中国依然可以申请中国专利,但因注意以下情况:

1、已单独申请中国以外的某个国家的专利,且外国申请日距中国申请日在12个月以内,可以以外国申请日为优先权日在中国申请专利。

2、已单独申请中国以外的某个国家的专利,且外国申请日距中国申请日已超过12个月,此时不能以外国申请日为优先权日在中国申请专利,可能会因为外国申请的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3、已通过PCT进行国际申请但指定国家不包含中国的专利,且外国申请日距中国申请日在12个月以内,此时可以以外国申请日为优先权日在中国申请专利。

4、已通过PCT进行国际申请但指定国家不包含中国的专利,且外国申请日距中国申请日已超过12个月,此时不能以外国申请日为优先权日在中国申请专利,可能会因为国际申请的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东莞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六)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申请浅析专利权的终止原因有哪些?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3)因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而终止: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通过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审查员针对放弃专利权声明发出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为生效日,放弃的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1、分类申请原则一份申请只限于一件商标。在不同类别的商品申请填报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2、禁止恶意抢注原则商标申请人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由一定影响的商标。

3、申请在先原则(1)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偿,申请人对同一商标发生冲突时,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偿。不同一天申请的,则公布申请在先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已经通知但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东莞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2)优先权的确定。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或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承认的国家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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