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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专利注册要注意哪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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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专利注册要注意哪些细节?

作者:东莞昌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1 08:14:24

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商标转让是东莞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商标注册查询有哪些注意事项?查询商标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关于商标注册查询以及商标查询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商标注册网顾问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

商标注册查询是通过商标在线查询有关商标申请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申请中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故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

商标注册是知识产权中的一部分,事实上,所谓的注册商标,就是使用商标的人,取得商标权的前提以及条件,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商标注册查询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一般来说,商标查询是按照商品或服务的类别进行单类别查询,例如想要注册服饰类商标则需要在第25类中进行近似查询,但目前在商标局使用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还存在着跨类别近似的“严重”问题。跨类别近似,是指不在同一大类别的商品或服项目,在功能、使用方法和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均具有极高的类似性,因此互相构成近似商品或服务;

2、商标查询,不仅是查询商标近似情况,还要判断商标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等问题。缺乏经验也是影响申请人商标查询的一大重要因素,缺少经验,申请人对商标的近似判断、显著性判断等都会产生偏差,不仅会降低商标查询的准确性,最终还会影响商标注册结果,导致注册失败;

3、在进行商标查询时,有的申请人会发现在同一类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了,但这并不意味自己的商标不能注册了。实际上,申请人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的商标信息不仅包括正在申请和已经注册的商标,还包括申请失败和已经无效的商标,因此,当发现商标近似之后可以进入商标详细页面进行细节查询,页面最下方将会显示这枚商标的流程、状态、有效期等具体信息。

将个人商标转让给个人或公司,将公司商标转让给个人或公司等等,不胜枚举。但是,商标转让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转让,而是需要先申请并被有关单位接受。那么,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发出呢?

a、商标查询(2日内)--申请文件准备(3日内)--申请提交(2日内)--支付东莞商标注册费--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签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9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b、转让人、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出具的委托书,以及在受理大厅直接办理的受让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转让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本。

由于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因此,注册商标的转让不仅导致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商标权的转让,而且影响到被许可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注册商标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确保商标转让能够合法进行,保护利害关系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商标局收到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的有关文件,经审查批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商标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是对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商标局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注销注册商标。商标转让前,可以明确具体的全过程,并及时准备好准备材料,保证转让手续的顺利完成。

企业在现有使用的注册商标基础上,进行保护防御性东莞商标注册,是其中较常用的手段之一。企业在现有使用的注册商标基础上,进行保护防御性商标注册,是其中较常用的手段之一。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在注册防御性商标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商标构成要素是否具备独特的显著特征。由于防御商标需要在多个不同的非类似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中进行注册,如果商标缺乏独特的显著特征或者显著特征较弱,则很有可能在某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中已有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注册在先而无法注册,即使获准注册,也极有可能因自身先天不足,而无法对主商标起到防御保护作用。

(2)商标法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有面临被撤销的可能。注册防御商标的目的,并非是要立即使用这些商标,而是限制他人在某些其他相关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注册与主商标(被防御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同时又能为未来企业发展预留“伏笔”。所以,注册防御商标时必须考虑到如何“使用”商标,否则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了。从实质上说,商标法所指的“使用”涵盖的范围非常广。

事实上,除了商标注册人已不存在或商标已被废弃的情况外,一个有用途的商标因“未使用”而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撤销的先例是极少的。根据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从本质上讲,商标侵权行为一般仅限于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在无竞争关系的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一般不构成侵权。

因此,在现实的市场活动中,常常有人有意或无意地利用了这一点,他们不想自己付出辛勤努力,而是随意复制或模仿他人具有独创性的商标,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使用或注册在与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之外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企图借用知名商标品牌多年苦心经营而形成的影响力“搭便车”,以欺骗公众,获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这种“克隆”商标的现象是在当今市场活动中较普遍存在的,它极有可能引起消费者对商品出处或企业的混淆,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

对于这一类商标被不正当“克隆”的现象,对此相关法律法规已有相应的规定和特殊保护措施,但是它仅限于“被公众所熟知”的知名度较高、显著性较强的商标,而且其“知名度和显著性”程度的具体定性除了已被国家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的“驰名商标”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因素判定。而对于知名度尚不高或尚无法确定的商标来说,则无法保护。因此,注册防御商标对一些商标具有独创性、宣传广告投入巨大、力求创立驰名品牌形象的企业来说,具有实质性的战略意义。

注册商标后,我们都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只是为了保护品牌?纵观目前的商标使用市场,商标纠纷等情况层出不穷,所以很难拿到想要的东莞商标注册证,怎么也用不好。商标注册八项权利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在有关经营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许可权:商标注册人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权许可其注册商标的使用。

3、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

4、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5、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6、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7、质权:商标注册人在其经营活动中,有权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权。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9、商标注册成功后,在使用过程中也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

10、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不得自行变更;变更注册人的姓名、地址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商标的申请。

11、商标注册人超越《商标注册证》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的,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法的。

12、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案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

13、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字体、图形或者组合;如有变更,必须依法重新申请商标注册。

14、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商标局审查签发商标转让证书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15、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半年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

16、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无正当理由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有权提出撤销。

17、注册商标可以作价或者质押。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还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质押登记,商标局应当予以公告。

18、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使用商标许可证。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质量,并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

19、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每十年更新一次。登记人应当规范、连续使用,充分发挥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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