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专利申请的可选方式
作者:东莞昌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23 08:10:32
英文作为世界通用语言,能够满足企业在任何国家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并易被消费者熟知,一些企业在拓展自己的海外市场时,通常会把企业字号、主品牌翻译成英文在国内外进行注册申请,当申请的英文东莞商标注册被以仅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等特点,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时,怎样判断是否确实如此。
结合上述案例,当英文单词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时,如何判断商标是否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
1、英文单词如何理解最恰当商标权利人选取一个商标注册作为自己的品牌,必然会有自己的特定目的,如保护字号或新品牌的名称等,结合一定的语境来理解商标,更符合相关权利人注册该商标的初衷。
2、英文商标在指定商品上是否表示了功能等特点当英文翻译成中文时,根据其所表达的含义判断是否与商品的功能用途一致,如果一致即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如果不一致就不属于该条所规定的内容。
3、其他考量因素第一,在先注册商标可以证明商标未表示商品的功能特点。早在相关商标申请之前,商标权利人已经在相同或相关联的商品上申请注册了英文商标,可以证明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未表示商品的功能用途。
第二,判断是否属于直接描述性标识,应以相关公众看到该标识的第一认知为准。相关公众主要指普通消费者和同行业经营者,一些翻译过来的英文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功能等特点产生混淆误认。我们公司提醒在先商标注册可以证明商标未表示商品的功能特点,而商标的大量使用及宣传,则可以进一步提升商标的显著性,从而当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时,不会使相关公众将其理解为商品的功能用途。
网络用语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网络语言是指产生并运用于网络的语言。网络语言从网络中产生或应用于网络交流的一种语言,包括中英文字母、标点、符号、拼音、图标和文字等多种组合。网络用语流行的今天,很多商家也开始用其注册商标。那么网络用语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呢?
1、商标可能存在“不良影响”商标在被使用在商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的受众十分广泛,如果商标没什么格调很容易产生不良影响,损害社会风气,而《商标法》中早就标明了这点。我们熟知的“MLGB”商标遭到了驳回,像“叫了个鸭”注册成功了,而“叫了个鸡”就是不行。因为这些商标中带有贬义容易给公众造成不良影响。
2、商标中含有禁用标志在《商标法》中规定了一些特殊标志不能被核准为注册商标,如缺乏显著性的标志,或仅表示商标商品质量、用途、数量及其它热点的标志。商标局在审查东莞商标注册时,如果发现商标缺乏相应的显著性或者是商标行业通用词会直接驳回。
3、商标构成近似我们都知道商标是用来区别你的和别人的服务或产品不一样的,所以商标局在审查时会详细查看已有商标,来判断你申请的商标是否重复,或在先申请商标构成了近似,那么商标就很容易被驳回注册。
4、商标是恶意抢注近年来出现商标恶意抢注的案例层出不穷,有的人投机取巧想钻漏铜、打擦边球,企图将知名人物姓名申请为注册商标或抢注知名品牌为商标的。如果商标局发现会驳回申请。
一、认识分类表:
1、规范名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国际通用,东莞商标注册必备工具书。
2、分为商品(1-34共34个大类)和服务(35-45共11个大类)两大部分,共45个类别。
3、类别下面又分为若干群组(如3006,第三十类第6群组),群组下面又分为若干项目(如饼干300016,酱油3000179)。
4、有的群组后面附有注,内容是提醒本类别群组某些项目与其他类别群组某些项目类似,构成跨类别类似商品。
二、注册商标选定商品或服务规则、技巧:
1、申请商标注册必须严格按照该分类表选择注册商品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超出分类表已有项目的必须一并提交300字左右的商品说明,由国家局依职权判定属于哪个类别、群组以及是否可以获准注册。
2、实行一标一类一申请,一个申请一个基本费用下限选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超过10项以外的按个另行加收费。
3、申请人计划在什么项目上使用注册商标(简称使用注册),就应该选定什么项目,在非核准注册项目上使用商标,不得标注注册商标标记(R),不作为注册商标予以保护。
4、一个群组选定一个项目后,一旦获准注册,他人在同群组任何项目上均不能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同理,注册人计划在同群组其他项目上使用注册商标,需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核准注册后方可作为注册商标使用。
5、商标审查只考察同类别或类似商品上有没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因此,不同的类别,不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6、同5,同一类别不同的群组,不同申请人可以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7、申请人如果是为了防止他人在某群组上注册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不是为了实际使用商标,可在该群组选定一个代表性项目(名称与群组标题最为接近,简称保护注册)。
8、对于注中提醒的不同类别或同类别不同群组类似商品,是可以获得跨类别或跨群组保护的,即两项目不在一个类别,或不在一个群组,但只要任何一个项目核准注册,则另一类别或同类别另一群组的类似项目,他人也不能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在我们把东莞商标注册成功以后,一定要记得有理运用。也就是说不要不屑一顾,更不能不当回事,一定要时刻仔细被撤三的风险。根据国家的商标法的规章,在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惯用名称或者是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无论单位或者是个人向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真的是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并且使用者开始是没有及时处理情况的话,也没有准时提交商标的使用证据,那么商标就会被撤销。
在我国规定在持久不使用商标,是要被清理的。这样也是为了让商标资料能够得到合理运用。但是如果商标使用人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以后,还有使用记录。商标是不会被撤销的。是不会撤销一个合法并且已经注册的商标。
一、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用以说明系争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的证据材料,应当切合以下要求:
1.能够显示出的系争商标标识;
2.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使用在使用的商品/服务上;
3.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人,既商标注册人自己,也包括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他人。如允许他人使用的,应当能够证明许可使用关系的存在;
4.能够展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日期,且应当在自撤销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内;
5.能够证明系争商标在《商标法》效力所及地域范围内的使用;
二、以下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在商标注册信息的宣告和商标注册的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没有在商业领域当中使用。
3.只是当作赠品使用。
4.只是当作转让,没有很实质的使用5.仅仅是把商标注册当作一个目的,只是象征性的使用。
五、以下提供的资料,是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使用商标:
1.只是以商品销售为媒介的合同形式,或者是只是供应服务的协议以及合同书面的证言,没有很实在的资料;
2.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六、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出现被撤三的情况,除了提供真实的凭单外,还有以下情况也是在三年不使用商标被视为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余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商标法》中“商标撤三”的规定,之所以会这样规定,还是为了方便商标资源,也是让商标的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同时清除商标搁置的情况。只要你们是在商业活动当时公开。真实使用了商标,这肯定是不会被列入撤三队列当中。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也没有违背规定,也不用太过于担心。只是公司在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还是要有一个“撤三”意识。只要做好保护措施,相信你们是肯定不会列入队列当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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