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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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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作者:东莞昌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27 08:45:56

注册公司流程繁多,步骤难,好不容易注册好了公司以后,有的公司就又要开始忙活商标的事情了,很多创业者不明白为什么注册商标之前还有事先查询呢?直接注册不可以吗?带着这些疑问,跟着注册公司平台小编往下看吧~东莞商标注册之前为什么一定要做好查询工作呢?

注册公司平台小编现在就跟大家详细的道来,商标注册,它遵循原则是在先注册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你注册的商标与之前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那么你所注册的商标就不能注册成功。即使商标是你先想出来的,他用其他方式把你的商标给掠走了,那只要是他先注册的商标,你就无法完成商标注册,所以,商标注册刻不容缓!商标查询,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有效的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因此,做好商标查询是非常有必要的。

商标是企业的代表。一般来说,当人们看到一个商标,他们会直接把它和企业联系起来,就像一个人的名字。一个好的商标不仅是一个企业的标志,而且包含着它的品牌形象、文化内涵、产品和服务。那么什么时候注册商标更好呢?准确地说,商标应当在公司注册并开始经营时注册。所以东莞商标注册和企业注册同时进行。与产品集成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根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确定所需的品牌名称。例如,生产皮革制品的企业可以添加更多的动物形状。这样,品牌与产品统一互动,消费者可以快速理解。

商标用于宣传推广。因此,商标命名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容易记住!小编经常看到一些商家把商标设计成,很多消费者看不懂。升职呢?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应当在取得专用权前报有关部门审批。要想顺利通过审查,就要注意商标设计和生产过程中不应出现禁止的情况。据商标总局统计,我国有效商标数量已达数千万件。在如此众多的商标面前,一个企业要想脱颖而出,就必须具备独特性。

具有一定的独特性,那么在商标注册审核过程中,以及企业的后续发展都是有益的。因为在市场竞争下,消费者往往选择更多的“酒也怕巷子深”,没有独特性,就不可能得到关注,更不可能获得成功。不要认为商标保护是浪费和精力。不要等到你的名声出名了,想注册一个商标,才发现你的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了。你会花高价买回商标权还是尴尬地改名?别以为产品火爆,品牌红火,就能抢占市场,数钱!许多是关于商标权的悲惨代价的悲惨故事。

我们必须从一开始就考虑周到,有品牌保护意识!做好一手早登记保护,防止风险进入未来。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国家主管机关注册,使用者没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能援引商标法予以保护。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中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要求使用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规定:“卷烟、烟和包装烟草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应当用于卷烟、烟和包装。”根据《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的风险在于商标不受相关法律的保护。企业没有商标专用权,其他企业也可以使用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只能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实行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即先申请注册的,享有商标专用权。如果企业使用未注册的商标,一旦他人成功注册,企业可能无法继续使用该商标,以前用于推广该商标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将被浪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可能侵犯他人使用商标的专有权。企业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与他人以前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能侵犯企业商标专用权,引发商标纠纷,甚至使双方在法庭上对簿公堂。如果最终认定企业侵犯了他人的专有权,也可以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非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知识产权领域,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根据我国《商标法》,只有成功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形成商标权。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该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也不会形成商标权,也不会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看到了吗?使用未注册商标的风险不小。你永远无法避免不注册商标的风险。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商标,但是商标分为很多种。那么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分别有哪些?

1、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东莞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

3、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该驰名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满、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字及其标志。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国际范围内的特殊保护中国驰名商标保护受《巴黎公约》以及wto规则中trips协议的特殊保护。如果中国驰名商标在以上公约成员境内被抢注或者未经许可使用,该驰名商标保护所有人可援引以上公约请求当地政府或司法机关予以制止。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当某一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淆时,该公约各成员国均应依职权或者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者取消该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

根据商标变更申请内容的不同,商标变更申请分为以下四类:

(1)商标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变更后,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继承其商标权。否则,注册人在行使职权时,就不能有效证明商标是自己所有,其商标专用权也不能及时得到保护,因为法律只承认原注册人享有商标权。但这种变更于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的变更,与商标权的内容无关。这种变化发生在商标属于同一注册人的情况下,不存在商标权的转让。因此,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但商标权是连续的。

(2)商标代理人变更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人或者申请人需要变更其商标代理人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商标代理人。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后,商标局将连续三年通知注册人或者申请人驳回商标或者申请、注册异议、争议和注销申请。变更代理人的申请仅适用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申请人的代理人的变更。异议抗辩变更和辩护代理人审查,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3)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变更和删除删除的商品或者服务,属于《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变更其他注册事项的范围。注册人或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删除的货物/服务的申请来删除指定的货物或服务。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增加了部分撤销内容,但部分商品或服务的撤销仅适用于注册商标,因此对于注册商标,也可以通过撤销程序办理商品或服务的删除;对于注册申请,也可以通过撤回东莞商标注册申请来处理商品或服务的删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用部分撤销申请和部分撤回申请来代替商品或服务的删除申请。

(4)商标申请或注册更正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申请更正时应当填写《商标申请登记事项申请表》。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更正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即图纸的变更、商品或者服务的增减以及权利人的变更,一般限于因申请人或代理人的疏忽造成的印刷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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