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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标转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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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标转让条件

作者:东莞昌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8-09 08:04:20

东莞商标转让作为一种快速获得商标权的方式,受到了众多企业的青睐,但商标要想转让就不能转让。如果没有条件,那就一团糟。商标转让条件:

(一)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如果个人想要购买商标,他/她需要个人营业执照。企业需要购买商标的,需要企业营业执照。

(二)接受药品、烟草制品注册商标使用的,必须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主管部门的证明。这在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

(三)受让人必须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四)转让人同时转让在同一货物或者类似货物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否则,商标局应当在限期改正后通知转让人。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放弃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商标权人将商品许可他人使用的,在办理转让前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按照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办理善后事宜,不得因转让损害被许可人的利益。

(六)商标转让流程:商标转让在商标局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公告→签发转让证书。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商标权人应当在3-5个工作日内对商标进行公证,取得商标声明公证。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交商标局,然后交纳转让费(一般1000元)。商标局应当在1-2个月内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开始审查。商标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8个月内发布公告,并向双方签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书。

(一)、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  

(二)、具有政治上不良影响的:

(1)、与国家、区域或许政治性国际安排领导人名字一样或近似的。 

(2)、有损国家主权、庄严和形象的。 

(3)、由具有政治意义的术语或数字等构成的。 

(4)、与恐怖主义安排、邪教安排、黑社会称号或许其领导人物名字一样或近似的。  

(三)、有害于种族庄严或许豪情的;

(四)、有害于宗教崇奉、宗教豪情或许民间崇奉的;

(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党派、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或许安排的称号、象征一样或许近似的;

(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的职务或许戎行的行政职务和职衔的称号一样的;

(七)、与各国法定钱银的图画、称号或许标记一样或许近似的;

(八)、简单误导大众的:

(1)、简单使大众对产品或许效劳的质量等特色发作误认的。

(2)、大众熟知的书本的称号,指定使用在书本产品。

(3)、大众熟知的游戏称号,指定使用在游戏机或许电子游戏程序的载体等产品及有关效劳。

(4)、大众熟知的影片、电视节目、广播节目、歌曲的称号,指定使用在影视、音像载体的影片片、电视片、唱片、光盘(音像)、磁带等产品及有关效劳。

(九)、商标由企业称号构成或许包括企业称号,该称号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区别,简单使大众发作产品或许效劳来历误认的。

(十)、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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